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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督导室


        拟订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实施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组织开展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发布市教育督导报告,承办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联系电话:0314-213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