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教育局关于评选承德市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的通知
来源:承德市教育局2022-06-21 15:25浏览次数:

承教职成〔2022〕8号

 

 

各县(市、区)、自治县教体局,高新区教体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建立健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梯次成长机制,培养和造就一支适应我市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需要的名师队伍,按照市两办印发的《承德市推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承办传〔2021〕28号)和《承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承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梯队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承教通〔2022〕1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承德市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为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在职一线教师(含教学管  理人员,需兼课)及从事中等职业教育工作的教研人员。实行差额推荐,2022年全市拟认定骨干教师100人左右,差额推荐指标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师德要求                                

1.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四有”好老师标准。

2.模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法律法规,有高尚职业道德情操,依法执教、规范执教。

3.为人师表,爱岗乐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课堂育德,将立德树人融入渗透到教育教学全过程。

(二)专业及业绩要求

1.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师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实习指导课教师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和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从事职业教育时间5年以上,5年内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等次以上。

2.具有校级或县级骨干教师资格,具备本专业 (学科)领域较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教学手段。

3.积极承担并圆满完成所在学校安排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教学效果显著,教学成绩突出;承担校级及以上示范课和片区校本研修指导工作,带动同专业(学科)教师提高教学质量;近年来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质课或优质课指导教师奖。

4.热爱职业教育工作,有一定的教育理论修养,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积极参与各级各类教科研活动,对本专业的教育教学有独到的见解;近年来参与学校、县级及以上课题研究一项或在市级及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

5.积极参加培训、进修学习,具有较强的自我发展能力。按要求完成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省培、国培。

6.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情形的优先评选。

双师型教师;在省市班主任业务能力比赛、教学能力比赛、指导学生技能比赛中获奖的;积极参与教师、专业、课程三个层面常态化、周期性教学诊改工作的;在各级中心教研组工作表现突出的;获得各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所在团队被评为国家、省、市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的;积极承担社会培训任务的;在企业学习实践经历丰富的;参与1+X证书试点工作的;参与国家规划教材、校本教材及活页式教材的开发编写工作的。

三、推荐评选办法

(一)推荐提名(含自荐)。学校组织发动教师认真学习《承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梯队建设实施方案》及骨干教师评选有关文件,在充分酝酿提名(含自荐)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推荐人选确定后,要在校内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承德市中职学校骨干教师推荐表》附件2,推荐人选的教育教学成绩等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组卷报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属学校报承德市教育局职成教科。

(二)县审核。县(市、区)教体局要组织专门人员对申报对象按条件逐一进行考察评审。经审核无异议的候选人,按推荐名额报市教育局职成教科;市直属学校按上述程序确定推荐人选直报市教育局职成教科。

(三)市级认定。根据评选条件,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委对推荐人选的相关材料进行综合考评,确定拟认定人选,报市教育局党组审核同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教育局命名并颁发荣誉证书。

评选认定人选列入承德市中职学校专业梯队建设名师师资库,作为今后推荐参加上一层次名师梯队培养对象评选的必备条件。

四、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教体局、各中职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推荐工作,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推荐标准,严格遵循推荐程序,真正把业绩突出的教师推荐上来。

(二)各县(市、区)教体局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分配的推荐指标上报(可少报)。推荐时做到评选条件、推荐指标、推荐人选、推荐过程公开;要注重学科及年龄结构上的平衡分布,向教育教学一线和思政课教师倾斜;在推荐的人选中,中青年优秀教师要占有一定的比例,特别突出的青年教师可破格推荐。

担任教学任务的学校领导推荐人选名额控制在县(市、区)推荐指标的20%以内。

(三)推荐人选的材料报送按照下列顺序组卷:

1.骨干教师推荐表2份;

2.推荐人选教学、教研等基本情况摘要表;

3.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培训证书复印件;

4.各种与教育教学相关的佐证材料复印件(按国家、省、市、县排序);

5.公开发表论文复印件;

(2-5材料一式1份)

(四)请各县(市、区)教体局,直属学校于2022年7月25日前,将《承德市中职学校骨干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签章),推荐人材料(卷宗形式),县(市、区)及学校推荐工作总结,纸质版材料报市教育局机关办公楼405室,(卷宗扫描为1个PDF版文件,推荐人选汇总表电子版同时报送邮箱:190100239@qq.com),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联系人:于清涛   电话:2131558

        马方超   电话:2106185

附件:1.承德市中职学校骨干教师差额推荐指标分配表

2.承德市中职学校骨干教师推荐表

3.教学教研等基本情况摘要表

4.承德市中职学校骨干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

 

 

 

                            承德市教育局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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