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教职成函[2021]17号
各县、自治县(市、区)教体局,高新区教体局,市管各民办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河北省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承德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承教职成〔2021〕4号),市教育局对市管民办学校(包括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2020年度办学情况开展了检查,现将检查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年检结果“合格”的准予继续办学;年检结果“基本合格”的按要求限期进行整改。
承德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承德市管民办学校2020年度年检结果汇总表(1)(1).xlsx
承德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民办学校办学情况年检结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