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教思政〔2020〕13号
各县(自治县、市、区)教体局、生态环境分局,高新区教体局,市属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理念,努力推动全社会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和国家发改委《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精神,积极构建全民共治体系,按照省教育厅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第十一批河北省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和对省级绿色学校进行复查的通知》(冀教德育函〔2020〕17号),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开展推报第十一批河北省绿色学校和省级绿色学校复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十一批河北省绿色学校申报工作
(一)参加范围
符合《河北省绿色学校创建活动管理办法》(见附件4)申报要求的学校、幼儿园。
(二)有关事项
1.各县(市、区)教体局和生态环境局要积极组织,广泛宣传,并做好申报学校的初审、报送和迎检工作。
2.河北省绿色学校、绿色园丁推荐要按照《河北省绿色学校创建活动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要求进行,绿色园丁每校限报1人。
3.各县(市、区)教体局将申报材料汇总后,纸质版加盖公章于9月1日前统一报送至市教育局思政德育科,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同时统计县(市、区)级绿色学校和市级绿色学校名单填入统计表(见附件6),并加盖县(市、区)教体局和生态环境局公章后,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
市教育局和市生态环境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选,书面材料评选合格后将进行现场检查,达到《河北省绿色学校评估标准》(见附件5)要求的学校将推报参加省级绿色学校评选。
二、省级绿色学校复查工作
(一)复查范围
第二至第六批河北省绿色学校。
(二)有关事项
1.复查工作将与平时工作安排和第十一批河北省绿色学校现场检查相结合。
2.复查工作将以现场核实、查看档案材料为主,并结合当地教育和生态环境部门意见综合评定。档案材料包括:生态环境教育课堂渗透教案、环保活动纸质和音像记录等。
3.复查结果与第十一批河北省绿色学校名单一并公布。
联 系 人:丁鑫 ,联系电话:0314-2131586,电子邮箱:cdsz2131590@163.com
附件: 1.第十一批河北省绿色学校推荐表(样式)
2.第十一批河北省绿色园丁推荐表(样式)
3.第十一批河北省绿色学校推荐汇总表
4.河北省绿色学校创建活动管理办法
5.河北省绿色学校评估标准
6.县(市、区)级绿色学校和市级绿色学校统计表
承德市教育局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7月23日
承教思政〔2020〕13号(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推报第十一批河北省绿色学校和省级绿色学校复查的通知).doc
承教思政〔2020〕13号(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推报第十一批河北省绿色学校和省级绿色学校复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