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河北省优秀乡村教师和优秀乡村教育工作者申报奖励工作的通知》(冀教人[2020]16号)精神及承德市教育局、财政局《关于推荐河北省优秀乡村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人选的通知》(承教人[2020]8号)要求,我市按程序在教育系统组织开展了推荐申报工作,经各学校、县(市、区)、市教育部门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审核,现将拟推荐对象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一、公示时间
自2020年7月24日-30日,受理举报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二、举报受理部门
市教育局人事组干科,联系电话:0314-2130952。
三、举报方式
公示期间,对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公示对象,单位和个人均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信函向受理部门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在反映材料上签署个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单位印章。
附件:推荐河北省优秀乡村教师、河北省优秀乡村教育工作者申报人选一览表
承德市教育局
2020年7月24日
承德市教育局拟推荐省优秀乡村教师、乡村教育工作者推荐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