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教育局承德市财政局 关于推荐河北省优秀乡村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人选的通知
来源:承德市教育局2020-07-20 11:33浏览次数:


 

 承教人〔2020〕8号



 

各县(自治县、市、区)教体局、财政局,高新区教体局、财政局: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河北省优秀乡村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奖励工作的通知》(冀教人[2020]16号)精神,现就我市组织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本次省下达给我市推荐名额为“河北省优秀乡村教师” 25人、“河北省优秀乡村教育工作者”3人。此次奖励工作采取差额申报方式进行(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二、申报范围

(一)“河北省优秀乡村教师”申报范围:全省乡村学校(乡镇及以下学校包括幼儿园)在职在岗教师。

(二)“河北省优秀乡村教育工作者”申报范围:全省乡村学校校级领导干部(村教学点负责人不在此列)。

已经获得奖励人员原则上不再申报。获得奖励后有新的突出贡献的,可以参评,但要从严掌握。

三、申报条件

(一)“河北省优秀乡村教师”申报条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热爱人民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作风优良、甘于奉献,充分展现新时代人民教师光荣形象,在乡村学校从教15年以上,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爱与责任意识,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

2.坚守教育教学一线。模范履行教师岗位职责,治学严谨、业务精湛,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教学改革、培育人才等方面成绩突出。

3.热爱乡村教育事业。淡泊名利、坚守乡土,个人事迹能够彰显新时代乡村教师甘为人梯、开拓进取的精神风采。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在当地具有一定的引领示范作用。

(二)“河北省优秀乡村教育工作者”申报条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热爱人民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无私奉献,充分展现新时代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从事乡村教育工作15年以上,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信念坚定、品德高尚,具有强烈的教育使命感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管理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

2.学校建设和管理方面成绩突出。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扎实的专业基础,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新思路、新方法,在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3.热爱乡村教育事业。淡泊名利、坚守乡土,个人事迹能够彰显当代乡村教育工作者无私奉献、开拓进取的精神风采。享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在当地具有一定的引领示范作用。

四、申报程序

 所在学校严格按照申报条件,由教职工代表和校领导班子集体民主择优申报,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逐级报县级、市级申报领导小组审核。由市申报领导小组根据分配名额确定拟申报对象,并在市教育局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申报奖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原则,对确定的河北省优秀乡村教师、河北省优秀乡村教育工作者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000元。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市教育局、市财政局成立河北省优秀乡村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奖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荐工作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人事组干科,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切实做好省优秀乡村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工作。

(二)严格标准,确保质量。申报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标准、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把思想政治表现、人才培养实绩和一贯贡献情况作为衡量标准,特别是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推荐评选的首要条件,凡政治上不合格或师德师风有问题的不予推荐。推荐人选事迹要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严肃纪律,违规必究。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对未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规定程序申报的,经查实后撤销其申报资格。对申报工作中存在的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申报要求

为确保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县(市、区)务必在2020年7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教育局人事组干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至cdsjyjrsk@163.com邮箱。材料一人一档,申报表首页贴档案袋封面。推荐材料包括:

1.申报工作报告(主要包括申报工作流程、审核和公示情况等)1份。

2.河北省优秀乡村教师、河北省优秀乡村教育工作者申报表(附件2)2份。

3.河北省优秀乡村教师、河北省优秀乡村教育工作者申报人选一览表(附件3)1份。

4.个人先进事迹材料1份。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要求内容真实具体、文字简洁生动;同时附工作照一张。

5.学历、学位、职称、荣誉称号、业绩奖励等证书及任职文件、相关业绩材料复印件(装订,由审验人逐一签字并加盖公章)1份。原件由各县(市、区)人事股负责审验、留存,报送时不再提交。如省评审有异议的,再通知有关单位报送原件。

 联系人:王瑞菊 0314-2130952

 

 附件:1.承德市推荐河北省优秀乡村教师名额分配表

 2.河北省优秀乡村教师、河北省优秀乡村教育工作

   者申报表

 3.河北省优秀乡村教师、河北省优秀乡村教育工作

   者申报人选一览表

 

承德市教育局            承德市财政局        

 

                      2020年7月16日          



承教人[2020]8 号(优秀乡村老师申报通知).doc

承教人[2020]8 号(优秀乡村老师申报通知)_2020072011042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