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教后勤中心﹝2020﹞23号
各县(自治县、市、区)教体局,高新区教体局,市直属中小学,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调动学校师生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的积极性,加快推进我市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在2020年我市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与范围
(一)先进集体
1.学校领导重视垃圾分类工作,成立组织,制定方案、制度,明确管理部门和责任。
2.学校宣传氛围浓厚,培训检查到位。
3.学校垃圾分类投放设施配置齐全,标识正确规范,分类投放准确。
4.与垃圾收运方签订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规范合同,建立垃圾分类收运台账。
(二)先进个人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领导安排,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在县区、学校负责垃圾分类工作的领导和教师。
2.积极主动完成本职工作,工作中团结协作,在垃圾分类工作方面成绩较突出者。
二、评选办法和步骤
评选先进集体,要根据名额分配数(附件一)推荐。
评选先进个人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各县区要对报送的材料严格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呈报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于2020年11月27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学校后勤管理中心。
联系人:张志敏 徐 笑
电 话:2152410
邮 箱:cdsxxhqglzx@163.com
附 件:1.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20年承德市学校垃圾分类工作先进
集体审批表
3.2020年度承德市学校垃圾分类工作先进
个人审批表
承德市教育局
2020年11月17日
关于评选表彰2020年学校垃圾分类工作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通知.doc